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员工选择自离这个行为是否需要进行赔偿,这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
倘若员工自离后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经济方面的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种损失确实存在,并且要阐明该损失与员工自离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只有这样,用人单位才有权利要求员工进行赔偿。不过一般来讲,用人单位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的那一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还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就应当每个月给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要是员工因为单位没有签订合同而选择自离,通常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相反,单位很可能会面临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等一系列的法律责任。比如说,单位因为疏忽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合同,员工一气之下自离,那么单位不仅要补齐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还可能在其他方面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