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人类司法体系中,死刑乃最严厉之刑罚制度,通常仅适用于那些所犯下的罪行极为严重者。在此基础上,取保候审系指向犯罪情节轻微且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实施的一种刑事法律强制措施。鉴于被判处死刑之人犯罪性质及其潜在爆炸性后果的极度严重性,此等情况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