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诽谤罪名成立与否,通常取决于能否证实所散布之内容并非蓄意编造、杜撰,且无损于他人的名誉。换言之,如能证明确有其事、所述皆真,或是传播的言论并无恶意地加以贬抑他人名誉的主观意图,那么诽谤指控便无法成立。此外,若为在特定的社会容忍范围之内善意地发表的观点或评价,同时不存在以侵损他人名声为最终目的,亦有可能得以逃脱诽谤罪责的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