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并不能等同于庭决的终结。取保候审是一种为在审判过程中保证诉讼程序公正、公平而设立的司法制度,在指控方所提出的案件经过详尽深入地审理后,若法官判定被告有罪行事,则取保候审的期限便告结束,被告将应诉返监接受法院判决的实刑制裁;反之,如被告因案情细微或认罪行为良好而获判缓刑,则被告须在此期间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条款及法院下达的裁判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