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毒品贩卖这一行为,其所构成的犯罪乃是极其严重的,因此在进行无罪辩护时,面临的挑战无疑是巨大的。通常而言,辩护律师会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与案件的相关性三个方面着手,以期发现是否存在证据不足或是证据链条断裂的现象。例如,如果毒品的来源及去向无法得到明确的解释,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通过逼供、诱供等非法手段获得的,那么这些都有可能成为辩护的关键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