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寻求贪污罪的相对不起诉时,需要全面评估众多方面的因素。首要的条件便是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真诚的认罪悔过之意,并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以尽可能弥补所造成的损失。若贪污行为属于初次发生,且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相对较低,这无疑将有助于获取相应的所谓“相对不起诉”。除此之外,自觉、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诚实地陈述犯罪事实,展示出优秀的认罪悔过态度同样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