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强奸罪罪犯是否具备获得假释的资格,须依据实际状况进行深入剖析。通常而言,若该类罪犯在服刑期间能严格遵守监规并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真诚悔过自身罪行,并且已无再次犯罪之威胁,方可予以假释。然而,若某犯罪者曾经因其他重大刑事案件而被判刑,或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及有组织暴力性犯罪等严重罪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则将无法获得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