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位权诉讼的处理过程中,若涉案工程款项尚未结算,无疑将为案情增添更多复杂因素。在此情况下,首要步骤便是准确辨析代位权是否得以成立的各项必备要素。例如,是否确实存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合法、明确并已届满期的债权;针对尚未结算工程款项部分,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搜集并整理所有能够证实工程项目已经顺利完工且质量达标,同时还能够充分反映双方于协商确认之计价方式等关键证据。倘若未能确切认定工程款额度的具体数目,那么经过司法鉴定等手段加以精确核实便显得尤为重要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亦即发包方)所享有的债权是否具有专属性质,若非专属性质,并且符合代位权诉讼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即便工程款项尚未结算,当事人仍然有权运用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然而,在主张赔偿金额这一问题上,便需要依据相关证据资料与法律法规予以合理精确的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