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后在劳动鉴定还没下来之前就离职,仍然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以下是具体说明: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可适当延长.
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康复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被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相应等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