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因丧失工作岗位而获得的法定经济赔偿金的最终计算方式为:员工月度工资应为劳动者在正式生效的劳动合同解约或终止前的十二个自然月内所获取的所有薪资总额的平均值。此项工资统计范围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等各类货币形式的收入。具体计算方法是将上述十二个月内的总收入相加后再除以十二,从而得出平均月工资。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员工的月工资水平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立有行政区划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在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时,其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且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总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