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二审从始至终的审理时间通常应当控制在两个月之内。然而,对于那些极具审判难度、社会关注度较高,且可能导致罪犯被判处死刑或者牵涉到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述任何一种情况的案件,经过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最多可再延长两个月。若由于特殊原因,仍需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的,必须上报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批准。此外,若案件本身疑难重重、错综复杂,在既定的审理期限内无法顺利完成审判工作的,法院有权对该案进行延期审理。总而言之,在正常情况下,二审案件应当在两个月内审结完毕,但在特殊情况下,则会有相应的延长审理期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