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指对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因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暂不执行刑罚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规定一定考验期,暂缓刑罚执行.具体介绍如下:
适用条件
- 对象: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若法定最低刑高于3年有期徒刑,但因有减轻处罚情节而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能适用缓刑 .
- 实质条件:需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并且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除外.
考验期限
-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
-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考察规定
- 遵守行为规范: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规定报告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还要遵守人民法院的禁止令.
- 考察机关: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法律后果
- 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若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或者发现漏罪、再犯新罪,将撤销缓刑,根据具体情况执行原判刑罚或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