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关于租房违约金的数额并无明文规定的统一定式。实际上,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应由租赁协议中的缔约各方依据各自的协商结果确定。然而,在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时,必须遵循合理性原则,既不能过高,也不宜过低。倘若约定的违约金超出了合理范围,那么违约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适当降低。在这样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将会根据真实的损害事实为基准,结合相关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各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收益等多种多元影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值得一提的是,若未在租赁协议中预先设定违约金条款,违约行为对对方当事人造成实质性经济损失的,则损失金额应当等于违约行为所引发的实际损失,其中包含了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到的额外利益,但这部分金额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可能导致的最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