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赔偿数额需要从多方面进行综合计算。
其中主要包含了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项目。
医疗费是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来计算的。丧葬费则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依据,以六个月的总额来进行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并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确定。
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一般是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如果扶养人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那么每增加一岁,赔偿年限就会减少一年;要是扶养人年龄在七十五周岁以上,就按五年计算。
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结合当地的相关标准以及实际情况来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