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架事件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其关键在于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及其当事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通常而言,若因打架导致他人人身受到轻伤或者更为严重的伤害,那么这种行为则有可能被归类为故意伤害犯罪范畴。倘若当事人在无端恶劣的情况下随意进行殴打他人,或者进行多次并且没有理由的跟踪、包围他人等等行为,就有充分证据证明此人可能涉及贪图寻衅滋事罪行。除此之外,一些情况下,当多人聚集在一起进行斗殴活动并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破坏时,其中的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都将面临聚众斗殴罪名的指控。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打架过程中,有人通过使用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方式来强行索取公私财产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就很可能触犯到我们国家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即涉嫌犯抢劫罪。综上所述,判断打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作案手段、危害结果以及主观意图等诸多要素,做到全面衡量与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