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轻微擦伤所引发的误工费赔偿金额以及赔偿期间,必须依据受伤人员前往进行治疗并接收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明确诊断与证明作为具体标准加以规定和衡量。若是不幸造成人员伤残且需要持续性地进行误工治疗,那么所涉及到的误工时间便可被计算直至确认伤残之日前一日为止。至于家属为了方便护理伤者而导致自身工作耽误的赔款支付问题,通常情况下我们并不予以支持。然而,在特殊及确有其事的情况下,即如果家属在照顾伤者过程中确实产生了具有显著性的、必要的经济负担,例如额外聘请看护员等服务所需支付的相应费用,我们才会考虑给予适当的赔偿补偿。在对误工费的赔偿依据进行认定时,我们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受损伤人员的经济收入水平,对其真实遭受的劳动收入损失进行精准的计算。若受损伤人员并未拥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则应以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劳动收入为准;而当受损伤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内的平均劳动收入状况时,我们也可以参考当地人民法院所在区域内同类型或类似行业在上一年度里所有从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以此来进行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