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的夫妻贷款,通常都被看作是共同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要是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字,或者夫妻当中的一方事后又进行了追认,这种有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还有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而背负的债务,那都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不过,如果这个贷款很明确是用来满足一方个人的非家庭日常生活需求,像是个人去投资,并且另外一方完全不知情,也没有享受到任何好处,那这样的债务可能就不属于共同债务,而是由借款的那一方个人来承担。
总而言之,要判断农村信用社的夫妻贷款到底是不是共同债务,就得把贷款的用途,还有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好好考量一番。就好像要给这个事情来个全面的“大体检”,把各个方面都考虑到,才能准确地判断出它到底是不是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