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再进行同居,一般是不能算作事实夫妻的。所谓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并且还符合一定条件的这种情况。而离婚之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即便之后还继续同居在一起,也不再拥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层面来讲,离婚之后的双方都是独立的个体了,同居这种行为更多的是他们自己对于生活方式的一种选择,而不是重新去建立起一段婚姻关系。要是在同居期间,其中一方有进行重大财产处分之类的行为,那很有可能会引发一些法律上的纠纷,不过可不能因为这些就认定为是事实夫妻关系所导致的法律后果。
总之,离婚之后的同居行为是不会构成事实夫妻的,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得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