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当中,父母赠与的资金,一般是不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是父母在赠与合同里清清楚楚地表明,这资金仅仅是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这资金就妥妥地属于受赠的那一方,属于个人财产。不过,如果赠与合同没有明确地说只赠与某一方,通常情况下就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这段时间里,一方所受到的赠与财产,除非有特别明确的表示说只归这一方所有,不然的话就应该把它看作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就好比说,父母在赠给子女资金的时候,是口头说这是给子女个人的,并且还有相关的证人能够证明这一点,那么就可以认定这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只是写了赠与子女,却没有明确说明到底是归哪一方所有,那就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