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了好些年的人,在法律层面上依然有可能拥有继承权。要是仅仅只是失踪了,可并没有被宣告死亡,那他的民事主体资格可还好好地存在着,在法定继承这个事儿里,依旧能给他保留一份属于他应得的份额。不过,到了实际去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得把他应得的那份份额先提存起来,等他哪天突然出现了,再去好好处理。要是被宣告死亡,从被宣告死亡的那一天开始,就相当于他失去了民事主体资格,他生前依法享有的那些财产权益,就会转由继承人去继承。但是,如果这个失踪的人在被宣告死亡之后又重新出现了,并且还没有放弃继承,那他就有权利去请求按照法定程序把属于他的财产给返还回来。总而言之,失踪了很多年的人到底有没有继承权,那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得把失踪的时间,还有是不是被宣告死亡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考虑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