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之后,如果不打算继续续签,那就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来说,就是每满一年,就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金额。要是工作时间满了六个月但还不到一年,那就按照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里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要高,那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能超过十二年。
总之,用人单位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内不续签的情况下,一定要按照规定给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相关规定,以便在遇到不续签等情况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