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是修公路的时候占用了农民的土地,那是必须得依法给人家合理的补偿的。这个补偿,包含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还有地上的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等等这些方面。这里要注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加起来,可不能超过土地被征收之前那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至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规定的。
相关的部门,一定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去进行征地这件事,还要和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且得及时、足额地把补偿费用给支付到位。要是农民觉得补偿标准有问题,那他们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等这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整个征地过程中,必须得保证是合法合规的,一定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