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去买房,通常可不能算作是营利性的活动。咱得知道,挪用公款指的是那些国家工作人员,凭借着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公款挪作他用。要么是拿去搞非法活动,要么是挪用的数额比较大,拿去搞营利活动,又或者是挪用的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还没还的这种行为。
买房这件事本身,一般可不能直接就说它是营利性活动。不过,如果把挪用的公款用来出租房子,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租金这类营利行为,那就能认定为是营利性的挪用公款。要是仅仅只是用于自己住,一般就按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来论处。但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也是会构成犯罪的。
总而言之,可不能随随便便就把挪用公款买房给一概而论地认定为是营利性的或者是非营利性的,得结合具体的情况以及行为的表现,好好地综合去判断才行。这可不是一件能随便糊弄的事儿,得谨慎对待,不然可就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