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营利怎么认定?
1、挪用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生产、经营、买房出租,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1)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一般会被认定为犯了挪用公款罪。
(2)这是指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作为挪用人或者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资本,如挪用人本人或者他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生产、经营、买房出租,作为个人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入股资金,存人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取利等,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借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的,不管这些单位是合将其挪用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都应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而不能认为属于挪归公用,这里的数额较大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挪用公款l5万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对于这种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法律既没有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多长时间,也不要求行为人营利的目的要真正达到。但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前已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分别情节,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2、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也会被认定为犯了挪用公款罪。
(1)如挪用公款用于建造私房、购置家具和其他生活用品、办理婚丧、支付医疗费或者偿还家庭、个人债务等。这种情况既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数额。也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时间。这里的数额较大也是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15万元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
(2)未还是指案发前(被司法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发现前)未还。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益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虽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的,从轻处罚。在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情形,行为人多次挪用公款,用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而每次挪用的间隔时间都不超过三个月,对此,应从第一次挪用公款的时间算起。连续累计至挪用行为终止。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挪用公款的数额按最后未归还的金额认定。
1、职员挪用公款法人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如果使用公司的款是正常活动,不属于挪用公款,因为款本身就是法人的现金资产,法人使用现金资金属正常的经营活动与资产使用方式。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将赃款用于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的。
三、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满足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
此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2、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有以下特点:
(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未经合法批准、许可。
(2)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
①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②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③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3)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即便挪用后而不能归还,也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占有,而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造成的。
任何人不得出于任何理由挪用公款,否则可能会涉嫌犯了挪用公款罪。公民若是发现他人挪用公款,并且将挪用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如果对挪用公款营利怎么认定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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