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判定主要从以下这些方面来看。
首先,主体得是国家工作人员,像在国家机关里工作的,或者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那些人都算。
其次,得有挪用公款的行为。就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公款挪为己用,比如说进行一些非法的活动,或者挪用的公款数额比较大,拿去做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都还没还。这里的“归个人使用”包含好几种情况,比如把公款供自己、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以个人的名义把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还有个人决定以单位的名义把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并且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之类的情形。要是同时满足了主体和行为这两个要件,一般就可以判定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不过,具体到底是不是构成挪用公款罪,还得结合实际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