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得有实实在在的证据,得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真的做了犯罪那事儿。一般来讲,像犯罪嫌疑人自己说的话,也就是他的供述,还有证人说的话,也就是证人证言,再有就是现场留下的东西,像血迹、凶器这类物证,以及一些书面的材料,像书证之类的,这些都能算证据。比如说犯罪现场的血迹和凶器,那可直接就能证明犯罪行为发生过;要是有目击证人把犯罪过程说得清清楚楚,还能指认出犯罪嫌疑人,那这就是很重要的证据;犯罪嫌疑人在审讯的时候说的话,如果能和其他证据对上,也能成为逮捕的依据。可光有怀疑或者只是间接的证据可不行,证据得达到一定的标准,得能排除合理的怀疑,得能确凿地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并且,侦查机关在申请逮捕的时候,还得说明为什么要逮捕,得说清楚怕犯罪嫌疑人跑了,或者怕他把证据毁了之类的必要性。
总之,逮捕必须得有足够、确凿的证据来支撑,这样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