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合伙人偷偷地把资金给挪走了,而且挪的钱达到了一定的数量,那就有可能会立案。按照《刑法》的要求,那些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的人,要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方便,把本单位的资金弄到自己手里用,或者借给别人用,要是挪的钱比较多,超过三个月还没还回来,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但挪的钱不少,还拿去做赚钱的事儿了,又或者拿去干违法的事儿了,这就构成挪用资金罪。通常来说,数额比较大就是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这么个范围。要是合伙人的这种挪资金行为符合上面说的这些情况,公安机关就有可能去立案侦查,然后让这个合伙人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其他合伙人或者受害的一方,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让这个合伙人把挪走的资金还回来,并且让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