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得出宣判结果,是没有固定的时间期限的,这得看案件到底有多复杂,还有证据收集得怎么样之类的好多因素。要是按照普通程序来审理刑事案件,一般在受理之后的两个月之内就得宣判,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要是碰到可能会判死刑的案件,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再有就是出现了法定的那些情形,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了,那就能再延长三个月;要是还有特殊情况还得继续延长的话,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要是用简易程序来审理刑事案件,一般在受理之后二十天之内就能审结;要是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了,那就可以延长到一个半月。所以,真没法确切地说具体要多久才能有宣判结果,得根据实际的情况去判断。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关于从开庭到宣判结果的时间,是有一些规定和情况的。
总之,不同的审理程序和实际情况会导致宣判结果的时间有所不同,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