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明确规定,那些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减刑之后实际要执行的刑期,绝对不能比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还少。就好比判处了十四年的有期徒刑,那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就得不少于七年。
在服刑的过程中,如果犯罪分子能够认真地遵守监规,积极地接受教育改造,并且确实有悔改的表现,又或者有立功的行为,那是可以减刑的。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那肯定就得减刑。不过,减刑得经过法定的程序,得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书。然后,法院会依据犯罪分子的具体表现等各种情况来裁定减刑的幅度等等。这一系列的规定,就是为了确保减刑的公正合理,既让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有机会得到减刑,又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