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欠信用卡是否为共同债务,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倘若信用卡欠款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当中,或是用于共同经营,亦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即便双方已经离婚,这种情况也应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另一方有责任承担连带清偿的义务。像家里进行装修、生意上的资金周转等这些方面就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的范畴。
然而,要是信用卡欠款是用于一方的个人消费,像是赌博、个人肆意挥霍等,并且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通常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欠款的那一方自己来承担。在进行判断的时候,需要综合考量债务的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等各种因素。总而言之,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该信用卡欠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