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亲手写下并且盖上章的遗嘱复印件一般没啥用。因为遗嘱的法定形式规定得可严,自书遗嘱得让遗嘱人亲自用手写,还得签上名,得把年、月、日都标注清楚。这复印件可没办法满足亲自书写以及签名这些形式上的要求。
不过,如果这复印件能跟其他特别可靠的证据相互证明,就像其他见证人的证实,还有相关的录音录像之类的,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法院说不定会认可它。但这可不能一概而论,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那些证据来一起综合着判断。
总而言之,就单单一个遗嘱复印件本身,通常是不能当作认定遗嘱效力的凭据的。所以,在处理跟遗嘱相关的事情的时候,最好尽量按照法定的形式要求来,制作规范的遗嘱原件,然后好好地保管起来,这样才更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