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认罪认罚书之后,尽管原则上仍然保留着进行无罪辩护的权利,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面临不小的挑战。虽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旨在积极倡导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为自愿并诚实地承认其罪行,但这并不代表对进行无罪辩护的权利进行了绝对的限制。
然而,签署认罪认罚书往往意味着对犯罪事实的某种程度上的认同。如果在此基础之上再提出无罪辩护,很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了先前的认罪认罚承诺,从而对司法机关对被告人认罪态度的评估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要想成功进行无罪辩护,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以及坚实的法律依据,以推翻先前认罪认罚所依据的事实及法律判定。否则的话,无罪辩护取得成功的概率将会相当地低。因此,针对每一个具体案件,都须经过全面考虑慎重作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