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暂时性的法律限制手段,仅代表了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而非最终结果。通常来说,针对已经面临拘留的人员,若需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必须在实施拘留的3日内,提交公安检察机构进行审查并审批通过。特殊情形下,申请审查和审批的期限可以相应地延长1至4天。若涉案者存在流窜犯罪、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等恶劣行为,那么公安机关向公安检察机构提出审查与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30天不等。公安检察机构需要在接收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书之后的7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至于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则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证据收集的状况等诸多因素。简单的案件可能在数月之内便能获得结案;
然而,复杂的案件所需要的时间可能会更为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