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法定时限通常设定为十天,但也存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可延长至十四天。对于具有流窜作案、屡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严重犯罪嫌疑特征的人士,拘留期限的最长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七天。然而,对于计算期起点的确定问题,应从公安机关以《拘留证》形式正式向犯罪嫌疑人依法送达之日开始算起。例如,若在某年1月1日由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了《拘留证》,依照拘留十天的规定,该期届满之日便是第十日。但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清楚,如果在拘留期限内,由于案件的复杂性显现出来,需要进一步延长拘留期限,则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严格程序来完成。同时,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期间,将对案件展开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倘若发现具有不应予以拘留之情形者,将会立即释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