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租赁协议的有效期届满之后,其法律效力也将自动终止。但是,这并非代表该合同就完全失去了原有的价值与作用。当租赁协议的期限到达之际,若双方严格遵循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并已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义务,且在此过程中并无任何争议或纠纷发生,那么我们便可认为该合同已经顺利地画上了句号。
然而,倘若在租赁期内出现了尚未解决的问题,例如承租方尚有未支付的费用、对租赁物造成了损害却未能进行相应的赔偿等等,出租方仍然拥有根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向承租方提出诉求的权力。
此外,倘若双方在合同届满之前就续租事宜达成了共识,或是确立了其他特别条款,那么这些约定理应被视为有效条款,其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后续的处置方法亦应遵守这些约定来执行。综上所述,虽租赁协议期满后,其原有对双方的约束力将会逐步减弱甚至完全消失,但可能遗留下来的各种法律关系仍需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