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违约金并非仅仅局限于支付基本薪资。实际上,违约金的实际计算方式往往依据于双方在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总的来看,若属用人单位在未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方解除,那么劳动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获得的赔偿款项将涵盖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其中不仅包含基本工资,还包括津贴、奖金等所有应得收入。
然而,关于违约金的确切计算方法与赔偿范围,依然需要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况以及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精确认定。例如,倘若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那么违约金的金额便有可能根据双方事先达成的共识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用人单位经济利益损害程度来作出最终决定。换句我们不宜简单地将劳动仲裁资金赔偿视为仅限于支付基本工资,而应该从多个角度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