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后,确实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性。从法律层面来讲,倘若寻衅滋事的行为其情节明显十分轻微,并且所造成的危害也不大,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并不认为其构成犯罪,那检察院就能够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决定。
要是犯罪嫌疑人具备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像是在犯罪之后有主动自首的行为,又或者有立功的表现,亦或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按照刑法的规定,不需要对其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则可以酌情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另外,从证据方面来看,如果存在证据不够充足,不符合起诉所要求的条件等情况,检察院就应当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然而,具体到某一个特定的寻衅滋事案件是否会被不起诉,这需要综合考虑该案件的实际事实、所掌握的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在整个过程中的表现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然后进行全面的判断和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