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的用工关系里,关于劳务派遣到期不续签是否赔偿这一问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倘若由劳务派遣单位决定不续签,依据《劳动合同法》,它就必须按照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经济补偿,是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依据的,每满一年,就会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金额。要是工作年限超过了六个月但不满一年,那就按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只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倘若出现的情况是用工单位到了期限不再使用派遣员工,而劳务派遣单位却接着安排该劳动者到其他用工单位去工作,在这种情形下,一般是不存在赔偿事宜的。因为劳务派遣单位仍在为劳动者安排工作,只是工作单位发生了变更,并非因劳务派遣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失业,所以无需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