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代位求偿权,简单来说就是担保人在替主债务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有权利向主债务人去追偿。具体包含这些方面: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像是代为偿还债务,或者去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等情况时,就拥有了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这个求偿的范围可是比较广泛的,一般会涵盖其代为偿还的本金,还有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另外,为了实现这个求偿权而支出的那些合理费用,也都可以在求偿范围内。要是有多个担保人的话,已经承担了责任的那个担保人,是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向其他担保人进行追偿的。不过这里有个需要注意的点,那就是担保人在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时候,必须要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去主张,不然可能就无法得到支持。而且,其求偿权的实现还可能会受到主债务人的一些抗辩,比如主债务可能已经过了时效,担保人就不能再去追偿了,又或者担保责任已经被免除了,那也没办法行使求偿权了。总的来说,担保人的代位求偿权就是为了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能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可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