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劳动合同的期限主要有三种类型,分别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它不像有些法律条款那样明确规定最长能签多少年。企业和劳动者可以基于双方的实际需求,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来确定合同的期限。
在一些特殊情形中,比如涉及到竞业限制这类条款时,较长的合同期限可能就会对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产生影响。比如说,竞业限制期限通常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劳动合同期限过长,可能就会与竞业限制的规定产生冲突。
不过,要是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那些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也不存在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所规定的情况,那么当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随意地签订短期劳动合同,让劳动者能够在企业中拥有更稳定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