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的合同到期而不进行续签时,其补偿情况具体如下:
首先是经济补偿方面。对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这一情况,存在两种情形。其一,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来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却不同意续订,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是除了这种情形之外,也就是用人单位没有维持或提高条件,或者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其他情况,导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作为经济补偿。这里要注意,如果工作时间是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如果不满六个月,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且,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