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主要有两种保证方式,其一为保证人保证,其二是保证金保证。这就意味着,并非在所有取保候审的情形下都一定要交保证金。要是选择了保证金保证这种方式,那保证金的数额可不能随意确定,得综合多方面的情况来考量。得考虑保证诉讼活动能正常进行的需求,像案件的性质不同、情节有差异、可能被判处刑罚的轻重程度不一样,还有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大小,以及他们自身的经济状况等等这些情况。并且,保证金必须是以人民币来交纳的。在取保候审这段期间,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等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是有关的法律文书,就可以到银行去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这一系列的规定和操作,都是为了确保取保候审制度的公正、合理以及有效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