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要分情况来看的。
就劳动合同而言,情况较为复杂。倘若属于劳动合同范畴,除了用人单位能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来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却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外,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就业而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维持其生活水平。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合同,像一般的民事合同,在合同到期正常终止时,是不存在所谓法定的“经济补偿金”这一概念的。不过,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比如一方因合同到期而遭受了损失,那么另一方依据约定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但要注意,这种补偿与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它更多是基于合同双方的特别约定,而非法律的强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