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子的开庭日期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与影响。通常来说,针对一般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接受到来的立案申请后的二个月内必须要做出判决,这是最晚的期限,并没有上限。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或是同时引发了附带民事诉讼,亦或是出现了158条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之一,那么这类案件需要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过批准之后,可以将审判期限延长到三个月。若因为特殊原因,还需要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的话,就需要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等待其批准。而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应该在收到立案申请后的二十天之内完成审判工作;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案件,可以适当延长至一个半月。然而,具体的开庭日期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收集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