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宣布时间呀,主要是以公安机关把拘留决定告知给犯罪嫌疑人,并且把相关的法律文书展示出来的那个时刻作为标准呢。而入所时间呢,那就是犯罪嫌疑人真正被送到看守所去关押的时间啦。通常情况下呀,公安机关得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去进行讯问呢。要是被拘留的人是被别的地方的公安机关给抓获的,那异地的公安机关就会在短短的二十四小时内把这个犯罪嫌疑人送到看守所去羁押起来。从宣布拘留到入所之间的时间间隔呀,必须得符合法定的程序以及规定的时限要求。这里要特别注意哈,拘留的期限最长能达到37天呢,在这期间,公安机关会继续深入地侦查案件,然后根据侦查的情况来决定到底要不要提请检察院去批准逮捕呢。这一系列的程序和时间规定,都是为了保证司法过程的公正和合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