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三年合同期满后,公司不续签的情况,赔偿主要涉及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三年零五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其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是因劳动者存在某些法定过错情形而不续签合同,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那么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公司如果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经济补偿,还需加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应付经济补偿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总之,在三年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的情况下,劳动者应明确自身权益,根据具体情况与公司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