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并不一定必须经过检察院。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以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比如,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况,公安机关就可以直接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检察院也可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例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也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所以,取保候审既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也可以由检察院决定,具体情况要根据案件的实际进展和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