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发现家庭成员有拒绝提供食物、医疗、住所等必要生活条件的行为,可初步认定为有遗弃行为。例如,丈夫明知妻子患病却拒绝带其去就医并提供药物,这就符合遗弃行为的表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家庭成员扶养义务的规定。
2. 对于家庭成员间因纠纷产生的暂时分离情况,要判断是否提供了必要的生活帮助。比如,父母与子女因教育观念不同发生争吵后,父母虽让子女暂时离家,但仍定期给子女送去生活费用和生活用品,这种情况就不属于遗弃。法律依据: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家庭成员间关系及义务的相关规定。
3. 认定遗弃家庭成员时,需综合考虑遗弃行为的持续时间和后果。像某位老人被子女长期遗弃在家,无人照料导致身体状况恶化甚至死亡,这种情况就属于情节恶劣的遗弃行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遗弃行为情节认定及法律后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