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赠予行为是赠与人把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且受赠人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首先,赠与人得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基础条件,若无此能力则无法进行有效赠予。其次,赠与人必须是自愿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并且真实有效,受胁迫等非自愿情形下的赠与是不成立的。再者,赠与财产需为赠与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无权处分会导致赠予行为存在瑕疵。最后,受赠人要表示接受赠与,缺少这个环节赠予也不成立。赠予行为成立后通常不能随便撤销,不过像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则另当别论。
解决措施和建议:
在进行赠予行为时,赠与人要确保自己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表意真实自愿,明确自己对赠与财产有处分权。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前也要确认这些条件是否满足,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