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时,通常需六个月,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再延长六个月,若仍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这是为了保证审判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在必要时给予足够的时间处理复杂案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一般三个月内审结,这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快速解决一些相对简单的离婚纠纷。但实践中离婚案件情况复杂,可能因调解、证据收集等因素延长时间。比如双方争议较大需多次开庭调解,时间就会延长;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复杂问题,也会增加审理难度和时间。
总之,离婚所需时间难以确定,具体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而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